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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8   来源:科德学院

  院字〔2011〕15号

  关于下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关于继续开展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的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关于继续开展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的工作计划》已经2010-2011学年第12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关于继续开展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的工作计划》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关于继续开展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的工作计划

  一、活动目的

  “十二五”时期是我校从创建向蓬勃发展、着力提升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夯实实现办学目标基础的关键时期。2011年对我校而言至关重要,非常关键。2011年是学校“十二五”建设的开局之年,是学校九年发展战略完成专业结构调整转向稳定发展之年,更是学校完成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的建设之年。做好这些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为了统一思想观念,进一步完善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推动学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师资队伍的建设,在应用型艺术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的道路上能够迈出坚实的一步,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实力和教育水平,使学校能够又好又快地发展,成为首都应用型艺术人才培养的摇篮,本学年将继续开展教育思想学习研讨活动。

  二、具体工作任务

  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应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通过学习讨论,修订和完善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

  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学习《国家中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国社会发展及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十二五”校园建设规划》,奠定学校发展的思想理论基础。

  2、按照指标体系,做好学校学士学位权授予单位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组织全校教师员工认真学习《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发[2008]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调研方案(试行)》,深入领会文件精神,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我校进行建设,并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做好学校接受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3、探讨艺术类院校师生的成长成才规律和教学特点,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高校是底部沉重的学术组织,而教师是从事学术活动的主体;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是高校的基本职能,而教师是学校履行其职能的主力军。如何创造有利于教师成长成才的环境氛围,建立合理的教师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从而增强教师对学校的归属感、责任感和自豪感,是学校当前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通过邀请教育专家及教育艺术家来校讲座、我校教师参加校外的学术交流活动等形式,使教师学习和掌握高等教育规律,并结合学校的特色专业建设立项、教改立项、第四届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等系列活动,深入研究探讨艺术类教育的特殊性及其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做好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工作。以此为契机,在全校大兴学术研究之风,落实学校科研奖励办法,鼓励教师在学术活动中出成果,成长成才,努力成为德艺双馨的双师型教师,为社会培育出更多更好的应用型艺术类人才,使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声誉得到显著提升。

      三、时间安排及任务要求


 项目

活动内容及要求
时间
总负责人
责任人
完善十二五规划
1.学习讨论政策文件。
2.三月底前,提交对学校“十二五”规划的书面修改意见。
3-4
王万良
沈孝本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迎接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
学习文件,建立机构,分解任务,自评自查,整改建设,复查建设,预评估,申请评审。
5-12
王万良
沈孝本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教师发展及教学科研
1.请进来:教务处和二级学院拟定计划,邀请教育专家及教育艺术家来我校或各学院举办若干场讲座。
2.走出去:二级学院,结合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拟定计划并组织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观摩学习等活动。
3.在教研立项、教学比赛、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等活动中,探讨艺术类高校师生的成长及教育教学规律。
4.教师节或者年底前,教师及二级学院就艺术类高校教师成长规律、人才培养的特点和学科专业建设进行总结,提交总结,准备交流材料。
5.教师节或者年底进行全校性教师经验交流及科研奖励。
3-12
王万良
沈孝本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注:学习材料由院办和评建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