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大兴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10-11-18 来源:科德学院
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提高我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应知应会能力,认真贯彻大兴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标准。为更好的达到上级检查要求,学校将成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督察小组,于2010年11月25日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督察小组成员:
组长:张长虹
副组长:马军李福利
成员:王学、商子和刘金丹房春生张影王忠奎
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检查督导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执行情况。
二、检查范围:(详见附页)
三、成绩评定:
1、验收实际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合格,90分以上的为优秀;
2、验收实际得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惩罚措施:
1、对本次验收合格单位给予表彰,年终消防工作考评成绩为优秀。并于下年度消防工 作总结中将该单位评为消防工作优秀集体并给予奖励,
2、对验收不合格单位给予批评,食堂、商户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50元以上500元以下,各二级学院、部门不合格年终消防安全工作考评成绩评定为0分。下年度消防工作总结中取消该单位“评先”资格。
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检查评定要求组织落实,确保我院此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后勤保卫科
2010年11月18日